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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现在房子在公婆名下,想要过户但是过户费太高,可以让公婆去公证吗,证明这个房子属于我和老公的双方财产,这样如果有一天离婚,法律承认吗

婚姻家庭
2023-11-28 13:57: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房子在公婆名下,房产属于公婆财产,与男方女方均无关,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不能,房子在公婆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更、设立、消灭以及转让经过依法登记的话,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房子登记在公婆名下属于公婆的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公婆的房子自己出资购买了,可能将该项房产作为一般债权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登记在公婆名下的房产是属于公婆的财产,这跟儿媳妇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呢,儿媳妇是没有权利进行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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