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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酒驾了血检274会被判刑拘留吗

刑事案件
2023-11-30 08:48:5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274已达到醉驾的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属于从重情形。
  • 现在已经立案了吗?酒驾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吗?
  • 公安机关这边传唤您介入调查了吗?
  • 法律分析:
    酒驾后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有可能是构成刑事犯罪,会不会被判刑依据实情的案情而定。如果酒驾造成他人死亡的,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说醉驾情节严重的,醉驾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样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醉酒驾车可能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没有驾驶证醉驾怎么处罚

    醉驾本身就是一个很严重的行为,又是无证驾驶,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不仅要被吊销驾证,还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规定,醉驾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驾又没有驾驶证的,从重处罚。
  • 酒驾如果不构成犯罪,也就是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那么是不会刑事拘留的,一般是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是第二次酒驾的,则需要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前四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酒驾会被判决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的判断方法:
    1、如果酒驾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的,驾驶人会被行政拘留;
    2、如果酒驾达到醉酒驾驶的,涉嫌刑事犯罪,驾驶人会被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大概率会被判拘役四到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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