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安置房的问题

房产纠纷
2023-11-24 10:20: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明
  • 征地安置房的分配原则是:
    1、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谁拆迁谁安置的分配原则;
    2、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先拆先选的分配原则;
    3、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的分配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安置房房屋纠纷能仲裁解决。仲裁解决需要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向安置房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下达裁决书,拒不履行裁决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安置房房屋纠纷能仲裁解决。仲裁解决需要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向安置房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下达裁决书,拒不履行裁决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