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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收养子女,怎么办理公正

婚姻家庭
2023-11-21 22:17: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收养小孩被收养人条件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无力抚养子女的,可以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依据收养法依法收养
  • 法律分析:办理收养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该申请书应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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