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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对97年刑法罪名的修改

刑事案件
2023-11-21 11:36: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对刑法的最新修改内容由《刑法修正案
    (十一)》进行了详尽阐述,此次修订涉及到刑法的第
    17、
    133、
    134、
    141、
    142、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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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
    341、
    342、
    344、
    355、
    408、
    431、450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法律分析:
    一、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终了的继续犯罪,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
    二、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连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犯罪,或者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同种类数罪,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均没有变化的,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已经变化的,也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但是修订刑法比原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情节较为严格,或者法定刑较重的,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酌情从轻处理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我国对刑法的最新修改内容由《刑法修正案
    (十一)》进行了详尽阐述,此次修订涉及到刑法的第
    17、
    133、
    134、
    141、
    142、
    160、
    161、
    163、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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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6、
    338、
    341、
    342、
    344、
    355、
    408、
    431、450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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