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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结婚,男方向女方的子女交学费,后因感情不和,男方能否向女方要回子女的学费吗?

婚姻家庭
2023-11-21 11:07: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收集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即即使是男方与第三人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男方对非婚生子女也有抚养义务,可以争取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但一般非婚生子女都是由母亲长期抚养,出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考虑,男方要回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得到法院支持的几率较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给非婚生子女的钱不一定可以追回来。若该钱财为一般的赠与,则在钱款转移之前,父母可以撤销赠与。若该钱款系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的,则不得请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男女双方未婚生子的,分手后女方必须要退还给男方之前给付的礼金,礼金应当返还给男方,但子女应由双方协议抚养。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一般是可以的,要沟通下情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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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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