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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hiv感染者,一直有做抗病毒治疗,与别人发生高危,但是对方没感染,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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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9 10:17: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有关专家及法律规定,对于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有可能涉及以下三种罪名:
       第一,传播性病罪。艾滋病属于刑法中的“严重性病”,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的情况下仍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依法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故意伤害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重伤”,故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时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希望他人感染艾滋病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即便被害人没有患上艾滋病,也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
       第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行为人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仍然通过各种手段与不特定人发生性关系以传播病毒,则该行为可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你的以上情况,你应该明知自己有病,但如要发生关系应采取安全措施或最好告诉对方。还好没有产生后果还是比较幸运的,目前应不构成犯罪,今后可注意。
  • 如果故意传染的,属于犯罪。如果无意传染的,你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明知自己在艾滋病的情况下,故意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的,可以按传播性病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引起,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
    它把人体免疫系统中最重要的淋巴细胞作为主要攻击目标,大量破坏该细胞,使人体丧失免疫功能。因此,人体易于感染各种疾病,并发生恶性肿瘤,病死率较高。HIV在人体内的潜伏期平均为8~9年,在艾滋病病毒潜伏期内,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多年。法律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恶意传染他人艾滋属于犯罪行为,需要证明他人有故意的主观意图,客观的传染行为。
    法律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法律分析:犯法的,艾滋病人故意传播他人已构成犯罪。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像是明知自己身患艾滋而与人发生性关系,则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艾滋病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病原体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也叫艾滋病病毒,主要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最终导致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缺陷,引起各种机会性感染和恶性肿瘤的发生,它的传染源是被艾滋病毒感染的人,包括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法律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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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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