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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企业间场地租赁期未满(还差两年半期满),承租方拖欠租金,并要求提前解约。请问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应该怎么计算,如解约后应赔偿给出租方多长时间的等待期(即空档期)的损失。谢谢

合同纠纷
2023-11-16 16:52:3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的违约金数额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
  • 需要看合同具体如何约定的,可帮你详细研究一下
  • 你好,需要了解合作约定的违约条款内容
  • 您好,对方许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 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
    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给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一、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未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给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二、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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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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