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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是快递小哥,十天前给人送了快递,由收件人指定的同事代签收,现在收件人投诉说没收到快递,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3-11-16 16:55: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立即联系收件人或其同事:首先,您可以尝试联系收件人或其指定的同事,询问是否已经收到了快递。也许是因为某些原因,例如工作忙碌,他们忘记了通知您
  • 可以查看监控确定是谁收的。


  • 可以直接向经营快递业务企业进行投诉处理。
    依据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扩展资料:
    快递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2、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
    参考资料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快递暂行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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