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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发放了offer,在入职前一天公司突然通知取消入职,并表示不做赔偿,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劳动纠纷
2023-11-17 17:20:43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收到口头offer被取消如果公司仅仅只是口头通知候选人被录用了,但在入职前又通知取消录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公司与招聘者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口头承诺是被法律认可的,但现实中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所以,招聘者应及时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或要求企业及时发《入职通知书》。
    签了三方协议后,公司反悔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与单位、学校签署的正式协议,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公司三方违约,属于故意违反协议约定
  • 了解取消入职的具体原因,是否是公司内部决策变动,还是遇到了其他突发情况。了解原因后,尝试与公司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恢复入职。
  • 这种如果情况允许是可以进行索赔的,方便沟通具体情况吗
  • 您好,可以保留聘用通知,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这个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说明诉求
  • 你好,您可以先跟用人单为协商,
  •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主张赔偿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沟通Z
  • 你好,有保留相关证据吗
  • 法律分析:企业发出offer之后,一旦劳动者表示同意,offer的内容就成立了。如果企业反悔的话,造成劳动者信赖利益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企业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
    具体而言,企业发出offer后反悔,赔偿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需要赔偿劳动者从上家单位离职后应得的工资损失、可得经济补偿金的损失;
    2、需要赔偿劳动者在此磋商过程中而支出的损失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体检费等;
    3、赔偿劳动者由于答应了企业offer,错失其他就业机会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原岗位取消符合往往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这时,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单位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调岗,并且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提醒大家的是,这种情况下先不要自己主动提出辞职,那样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 可以向公司主张违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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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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