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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没订单做了,把我开除了,但是我是中介那边招进来的,做不到一个月,中介那边还要扣钱,这样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11-14 16:45:3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认为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如果中介没有合理的理由就扣除您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追问:因为签有合同的,那个合同有点不合法,做不到一个月少6块钱一个月,还有要按照东莞的工资算,另外还扣百分之40
    解答:如果合同存在不合法的情况,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同时,您也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工资条、转账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如果法院认定合同存在不合法的情况,那么您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或纠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诉讼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而且不一定能够获得理想的结果。因此,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先仔细考虑自己的情况和目的。
  • 你好,不合法,乱扣薪资,可到当地人社局投诉
  • 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去仲裁中介公司
    追问:但是我跟中介有签合同的,做不到合同的有效期,按照合同上面就要扣钱。只要扣钱都是不合法的吗
    解答:不论合同怎么签,扣工资都是不合法的,可以仲裁
  • 你好,我这边可以给你提供法律服务
  • 不合法的,你的劳动合同签了嘛
  • 你好,是否签订了相关的合同呢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中介公司如果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无故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法去申请劳动调解;或者依法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法律分析:被工厂辞退中介不会扣钱,中介扣钱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仲裁。中介不得无故扣押员工的工资,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就可以获得劳动报酬,中介无权扣押员工的工资,如中介拒不返还,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中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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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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