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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 运输费不归劳动监察管的法律规定是啥?

劳动纠纷
2023-11-14 11:38: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运费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起诉到人民法院。 运费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亦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双方运费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那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三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情况来看,如果双方有劳务关系,运输费属于报销类的,就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双方是合作关系,所说的“运输费”就属于运输合同运费纠纷一案,双方没有约定发生纠纷由仲裁机构解决的,应当起诉至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运费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起诉到人民法院。运费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亦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双方运费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那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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