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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重组,欠款债转股

公司企业
2023-11-12 14:41: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 一般情况下,在公司破产重组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处理债务:
    1、债务转移。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就是债权转让
    2、债务抵销。如果双方的债务不对等,还没有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要清偿;
    3、减免债务。减免债务这种债务重组方式通常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常用的方法。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 一般情况下,在公司破产重组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处理债务:
    1、债务转移。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就是债权转让;
    2、债务抵销。如果双方的债务不对等,还没有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要清偿;
    3、减免债务。减免债务这种债务重组方式通常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常用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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