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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朋友内推进入公司,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入职快一个月,尚处在试用期,但是公司以公司暂时不需要那么多人得理由要辞退我,这种情况我有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12-07 11:29: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追问:有多少赔偿啊,我需要收集什么仲裁资料吗?
  • 您好 您这边可以申诉的呢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解雇的有权要求赔偿。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同样对此予以保护。在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若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工作不满1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以此类推,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双倍补偿金。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该公司入职快一个月,尚处在试用期内,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该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至于公司以公司暂时不需要那么多人的理由要辞退您,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该公司没有合法的解雇理由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具体来说,如果您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您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总之,在试用期被辞退时,您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程序,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解雇不合法,您可以依法维权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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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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