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拉扯对方轻微伤,没调解成,一个月了,警察一直不处理,我也没法打工,时不时的传唤我,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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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和人拉扯对方轻微伤,没调解成,一个月了,警察一直不处理,催促警察快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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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协商解决一下,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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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情况建议你投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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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说说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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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轻微伤以下,由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置。派出所可以做受害方的工作,达成调解协议。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上述规定,即使不构成轻微伤,只要实施了殴打行为,就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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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被人打,派出所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主人家,不必等公安局。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如果你对公安局的做法不满意,你可以向其投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也可以把派出所一起告上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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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现在的问题解决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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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