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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受伤没有住院,可以要求保险理赔营养费跟护理费吗

交通事故
2023-11-10 14:57:5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通常情况下没有住院的话,不能够要求营养费、护理费。
  • 你好,这个有实际支出的话,当然是可以要求承担了
  • 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或委托律师代为沟通协商。
  • 可以的,需要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其起诉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没请护理你怎么要求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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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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