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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工地干活,忘记安全带会被罚款吗?

劳动纠纷
2023-11-09 21:37: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罚款制度的规定
  • 在工地是工作的工人,如果违反安全管理纪律制度的,就可以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否则是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法律分析:工地作业不佩带安全带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五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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