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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内出轨,不能向第三方索要赔偿么?

婚姻家庭
2023-11-09 07:51: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能向第三者主张赔偿,我过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您好,双方自愿行为,无法向第三方索赔。
  • 您好,不能直接向第三方索赔。
  • 法律分析:目前法律不支持告对第三者的这个诉讼。除非是对外以夫妻关系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罪。法律规定夫妻二人有履行忠诚的义务,如果夫妻一方当事人有出轨行为的,对于无过错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丈夫有外遇妻子是不可以向第三者索赔的。且出轨一般不属于离婚赔偿的范围。但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的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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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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