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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轨,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23-09-22 14:51: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律上没有规定,除非女方向第三者转钱,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
  • 单纯的小三一般不承担责任,违反道德。
  • 法律分析:目前法律不支持告对第三者的这个诉讼。除非是对外以夫妻关系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罪。法律规定夫妻二人有履行忠诚的义务,如果夫妻一方当事人有出轨行为的,对于无过错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因女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女方一般情况下无需因为自己的出轨行为而对男方进行赔偿,因为出轨并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但是如果女方不仅有出轨行为,还与他人同居的,因其构成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所以无过错的男方可以基于其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向女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给第三者的补偿费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返还。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不是用于生活日常的费用,未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且第三方不是属于善意取得的,可以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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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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