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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过户问题 ,吉林省九台市 我想打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2023-11-06 13:34: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房屋买卖合同过户中您遇到了哪方面的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齐全,买卖协议双方签字,村社签章;
    2、完税证明,买卖双方为本经济合作社证明;
    3、收款收条,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4、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有哪些
    1、 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 提交相关材料;
    3、 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 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 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 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农村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的处理:首先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在政府部门的调解下,仍然意见不统一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首先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在政府部门的调解下,仍然意见不统一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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