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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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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07:14: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出生证明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直接去医院进行查询处理
  •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 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 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上款第
    (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第三十七条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 法律分析: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出生证明的查询办法是携带孩子父母的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出院时结算清单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即可。
    出生证明的用途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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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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