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的申请办法:首先,由父母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是户口页,向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查。最后,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印章,并将印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签发机构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规范出具《出生医学明》。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一)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二)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四)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开出生证明需要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宝宝名字、及助产机构信息录入后才能办理。宝宝出生证明只有父母有权利,或者是母亲授权的人才能办理。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小孩怎么办出生证明,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