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家人在外地(江苏苏州)死亡,年级26周岁。接到当地派出所通知让家属过去,说是要想知道具体原因要我们自费做尸检,想请问这正常吗?不应该公安机关依法鉴定调查吗?另外对于这样的事正常的一个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
2023-11-18 20:39: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看到了,这个事情有些复杂,不同情节涉及不同法律规定,请具体说说情况,我们沟通后我帮你具体分析解答
  • 需要做尸检才能确定死亡原因
  • 等警方通知或者主动申请
  • 法律分析: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但对享受国家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并在国家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死者,医疗卫生机构认为有必要明确死因和诊断时,原则上应当进行病理解剖,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家属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 来抓的时候是否出示了拘留证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