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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荒地上免费种植杨树并办理了林权证还有十一年的有效期,好集体用地可以收回吗?

征地拆迁
2023-10-29 12:11: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因为土地是集体的,所以没有承包合同给你,土地依然是集体,所以集体要收回也正常,但是你的林子已经有证了,说明林地是被依法认可的,即使土地归集体但是地上附着物林子应该归你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可以!但林权还是你的!
  • 法律分析:
    1.到期可以收回林地。
    2.如果承包合同约定到期如何处理,应该按照约定处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赔偿。
    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到期如何处理,按照正常的做法就是可以收回或者协商另行续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法律分析: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是要进行收回的。按照法律规定,荒地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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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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