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在工地上,因为上午发烧请假。下午就因上厕所从二楼摔下,导致锁骨骨折,那个他那个工地负责人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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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对职工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作了明确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或意外伤害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一般性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构成要件。您父亲在病假休息期间摔伤,不具备工作时间条件,不易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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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结合鉴定结果和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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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工地负责人需负责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并承担责任。你可以询问负责人是否会提供医疗费用和相应赔偿。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和证人证言,以支持你的要求。记得法律建议具体情况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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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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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描述一下具体情况,给您去电沟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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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如果在工地受伤,需要具体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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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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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就受伤问题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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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情况严重吗?是因为喝酒才导致受伤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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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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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