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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是在工地加班到凌晨5点左右下班路上回家摔得了,工地有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3-08-10 21:52: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什么原因摔倒呢,是路的问题还是什么问题
    追问:自己摔得,没有睡觉的原因
  • 你好,是否有签署劳动合同呢
  • 你好,工人下班回家路上遇到车祸,如果是个人老板,因工人与个人老板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个人老板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如果工人与公司之间签订又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是否需要负责,要看能否认定为工伤,如果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与职工在该事故中是否受到伤害、职工在该交通事故中负的责任相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有没有责任要看你的角色。你要是促使他摔倒或造成他摔倒的人你就有责任。你要是雇主他又有人证明或有证据证明。比如工资条,工资卡,即使没有签劳务合同你也有责任。因为,在上班路上摔倒按法律依据:《劳动法》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厂方要承担工伤工资和医药费的。这也是一种责任。如果,他没有开过工资,又没有人能证明是在上班的路上摔伤。没有法律支撑雇主是没有责任的。当然,处于人道,雇主愿意担当,这也是一种责任。社会责任。不知你是什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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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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