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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入职公司满3年,今年前3季度okr绩效较差Q3不合格,公司找我谈话说按理直接裁掉,但给我了个类似pip的月考核指标,okr得分表和pip我都签字了,后续如果考核不合格他们辞退的话是不是就可以无偿了或者只有1个月补偿?能有2n或n➕1吗?

劳动纠纷
2023-12-07 11:59:18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过了试用期后对于单位的考核不合格没有通过的,则单位还需要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如果在此之后还无法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非绩效问题,由于北京分公司关闭,无法去异地,公司约谈辞退,工资组成原是 工资 + 绩效,原定下半年发放上半年绩效,如被约谈辞退,能否合法要前几个月的绩效
  •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通过仲裁立案处理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看一下公司规章制度
  • 如果公司后续开除您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 你好 被无辜辞退可以要求赔偿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争取到
  • 具体看证据情况主张赔偿金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以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理由辞退,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无理由辞退)因为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没有给出相应的培训,所以构成无理由辞退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绩效不达标被辞退赔偿,一般是按照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定的。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业绩不达标被辞退是否给赔偿,具体如下:
    1、如果绩效考核不合格辞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才可以依此理由辞退职工,并且不补偿;
    2、如果没有规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有补偿金。
  • 你好 那要看情况 能详细说一下吗?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给您提供了一个类似于绩效改进计划(PIP)的考核指标,并要求您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规定的考核标准。如果您的考核结果仍然不合格,公司可能会考虑终止您的劳动合同。

    关于补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劳动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在一些地区,如果公司因为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能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取决于您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当地的法规规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无故解除您的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即所谓的“2N”或“N+1”。但是,如果公司有明确的绩效改进计划(PIP)并提前告知您考核不合格可能会被解雇,那么公司在解除您的合同时可能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当地的法规进行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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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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