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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在孩子不同意的情况下,用孩子的钱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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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14:13: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不违法,但是家长应当尊重孩子,尽可能考虑征得孩子的同意。
  • 需要看当时的协议约定还有内容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来看不犯法
  • 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
  • 一方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支付的,可以拿着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来说只要对方有支付能力,强制执行就是有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一方耍赖不给孩子抚养费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 你好,如果用于孩子的生活,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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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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