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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是劳务派遣工,在下班回家途中下雨不慎摔倒,造成锁骨骨折,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10-25 16:32:1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属于自身全责或者主要责任的,够不上工伤,其他属于工伤
  • 您好,如果是自己摔倒的,不属于工伤,按病假处理。
  • 你好,请问有发生交通事故吗?
  • 是否工伤,必须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认定。
    用工单位可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内、职工可于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
    他这三点均不属于,所以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即使认定上工伤,各项待遇和标准均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也不是个人想要就必须支付的。
  • 法律分析:上班下雨天摔倒不可以报工伤,不属于工伤,不按工伤进行处理。上下班途中只有本人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是工伤,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项规定有几个要件,必须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所以员工这种情况第二三条都不符合,不是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在下班途中受伤可以认为是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不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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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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