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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去世,他的养女可否参与继承爷爷的遗产?分额按怎么分?

继承
2023-10-29 22:37: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如果你的弟弟去世,他的养女无法参与继承他爷爷的遗产,但可以继承其父亲的遗产,继承份额通常相等,但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未尽到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
  • 你好,该养女是否有办理收养手续
  • 法定继承遗产的要满足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再次,如果其母亲晚于舅舅去世,其母亲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母亲去世后,可以再由其继承。
    但这种法律关系本质上是周某对其母亲遗产的继承。但由于母亲先于舅舅去世,所以不符合上述继承链条。最后其也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现行民典法只规定了被继承人早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才具有代位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第二款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 去世爷爷的财产孙子有继承权,孙子孙女的继承权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你好,如果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这个养女可以参与继承,并继承他父亲应当继承的那部分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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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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