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要回,但是要慎重。
因为任何协议都是以不违反法律法规为前提的,签订私了赔偿协议的前提是双方发生关系的赔偿,所以协议的前提就是个违法行为,这个协议可以主张为无效协议,要求对方退还赔偿。
但是另一方面为什么要慎重。因为有两个原因,原因一:与幼女发生关系,显然已经给对方造成伤害,对方本来就是可以主张赔偿的,就算男方要回协议的赔偿款,但是女方可以在刑事案件之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给予人身伤害赔偿,后面就涉及到对方起诉的赔偿额度,还要请律师进行辩护等一系列问题;原因二:既然已经与对方签订了赔偿协议,那么在刑事案件公诉中说明悔罪态度较好,取得受害方谅解,可以请辩护律师进行辩护,要求从轻处罚。
强奸罪是重罪,量刑是三年起步,所以不要为了一点点钱,失去更多的自由。
法律条文依据。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行为人构成强奸罪,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