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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天在药店买药是付起款了再走的可是过了两天工作人员打电话说我没付起要我重新去补钱,我应不应该去补

损害赔偿
2023-10-19 16:14: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主张对方退还款项
  • 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 1、可以联系药店店长进行协商沟通,要求赔偿,或者协商退还差价或。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打消费者热线电话请求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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