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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工厂做了7年了,今年2月份的时候,在工作抬重物(80斤左右)期间,突然腰痛,经检查是第五腰椎双侧椎弓峡部崩裂,可以认定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11-15 15:54:11
共有20位律师解答
  • 您好,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您好,可以先到鉴定机构出一份伤残等级报告,后面通过诉讼途径争取合法权益p
  • 初步分析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前提是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
  • 您好,可以认定工伤,请问门诊病历有显示骨折的可以评级
  • 根据你的情况描述建议走法律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在工作时间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追问:如果厂里不认怎么办?还有就是做工伤认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解答:您好,需要认定劳动关系才能认定工伤
  • 你好, 这个一般来说不属于工伤的。
  • 你好,这是看具体的案情,建议诉讼
  • 你好,可以先看看你的具体医疗材料
  • 可以的,你要在一年内做工伤认定
  • 你好,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 你好,这是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
  • 你好,建议你可以去做工伤鉴定
  • 你好 建议做工伤认定申请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发生工伤的:
    1、首先是将员工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1、若认定为工伤,则您可以直接鉴定部门申请伤残鉴定:
    (1)达到伤残等级,则可以依法享有工伤待遇。
    (2)达不到伤残等级,则不能享有相应的待遇。
    2、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如果社保部门认为需要向职工核实相关事故情况的,可以约谈职工并作相关调查笔录。
    工伤认定部门调查了解清楚员工受伤的过程后,就会根据采集的资料证据做出工伤认定书。
  • 发生工伤后这样处理:
    1、先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你好,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 您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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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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