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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证明算 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3-10-17 09:56: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嗯,聘用证明并不能算劳动合同,需要结合其他证据。
  • 聘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要看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几个,如企业条件、劳动者年龄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不一样,聘用证明只是一份工作证明,仅仅用来证明工作者当时的一个工作关系所在单位,上面可能没有写明工资数额和劳动期限;但是劳动合同是经过聘用者和工作者双方协商一致而形成的一份协议,上面必须要具备工作内容,工资数额,用工期限还有其他一些必要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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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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