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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加工店上班四年了,没签合同以没买社保,他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10-17 09:50:33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四年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和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他违法,不过根据东莞的规定,您只能补缴2年的社保
  • 不合法,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仲裁公司赔偿
  • 工店上班四年了,没签合同以没买社保,H
  • 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 你好,上述情况,可委托律师维权
  • 你好,这是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
  • 您好,我稍后给您来电解答。
  • 您好,请问有购买社保吗?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签合同不交社保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是要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维权,因为社保旗下的劳动监察部门,它的主要职责和范围就是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正常的给员工缴纳社保待遇,如果出现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代理的情形,劳动监察部门是有权利按照限定的期限让企业单位进行整改,并且补交员工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待遇,而且在补交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照正常的这个交费时间来进行缴纳,所以说补交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这个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定有企业单位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的,劳动者有以下解决方式:
    1、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
    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申请解决。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的,劳动者有以下解决方式:
    1、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
    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申请解决。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你好,劳动合同和社保必须要做的
  • 可以要求赔偿呀,你做了多级
  • 你好这个事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这是不合法,可以涉诉,予以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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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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