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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现在的男人同居几三年多,我们在一起还了车贷,去年还买了车库装修十二三万,今年有十一万,现在他要跟我分手,钱他不肯给我

婚姻家庭
2023-10-16 11:19: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双方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各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你可以拿出证据,主张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您可以让对方写欠条,保留付款记录,后期向法院起诉解决。
  •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析产赔偿
  • 分手时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双方对此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有纠纷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后续贷款由所有人继续偿还。如果有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还款计划、汇款单、转账单、银行流水记录等书面证据,则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
    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不仅是恋人之间分手,就算是夫妻之间,在婚前一方借给另一方的借款,离婚后也可以主张要回。若是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衣物、首饰等相对小件的财物,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会被视为赠予。
    而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一些零散的花费,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判决财物是否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男女分手后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之前赠与给女方钱款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果赠与则不能。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你好,有相关购买记录和合同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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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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