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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在离婚时孩子是在我名下的,但是呢我也没有能力抚养,想在她奶奶一起生活,我需要把孩子带走吗?

婚姻家庭
2023-10-16 09:15: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您如今若无能力抚养孩子,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增加抚养费。此外,若您让孩子与奶奶一起生活,属于委托监护,这也是没有问题的。因此,无论您是否将孩子带走,都可以向孩子另一方主张增加抚养费;并且,您也可以将孩子与奶奶一起生活,委托奶奶对孩子进行监护。
  • 你好,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的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变更抚养权
  • 你可以起诉索要抚养权
  • 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 法律分析:带走孩子不一定能得到抚养权。如果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还没有认定,其中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是不利于孩子生长和发育的,而且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所以不一定能得到抚养权。
    而离婚以后,如果没有抚养权,将孩子带走也不会得到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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