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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月18号来的这家公司上班,一直干到28号放国庆节假。中间上了11天的班,我今天发工资那个领导说我当时是试用期,没有加成什么的,只有保底才只发给我900多。这个合法吗?还是他们在骗我?

劳动纠纷
2023-10-21 14:44:0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先协商;2、拨打12333、12348、12351投诉;3、申请调解;4、找工会;5、找政府;6、申请仲裁;7、打官司。
  • 涉嫌违法的啊,可以劳动仲裁试下的的啊,具体看劳动合同
    追问:具体该怎么举报?麻烦告知一下
  • 是不是当时来的时候没有说清楚呢?具体协商解决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有合同吗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请仲裁的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出现劳动案件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处理,当调解不成则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如果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本单位试用期工资,或者不低于正式工工资80%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既然你付出了劳动,每天都保质保量完成了工作,并无迟到、早退等过错,在你离职手续办完后,作为用人单位,就应该和你结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在调查属实后,会责令该单位据实发放拖欠你的工资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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