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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便利店,交了品牌管理费,可以退吗

合同纠纷
2023-10-13 16:35:1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这种只能是双方协商了,昂便说下什么原因吗
  • 什么原因不开了呢 还没开可以退
  • 你好,有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来。
  • 加盟者包括品牌使用费,还有履约保证金,期满后符合约定时可以退还给对方。品牌管理费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这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加盟店之前互相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店铺没开,加盟费基本都是能退下来的。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 以下情形可以退还加盟费:
    1、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
    2、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 你好,这个要看你们签的合同
  • 你好 要看你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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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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