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9月27日晚上和房东确定想租他店面,当天签了手写合同,10.8装修店面,并付了5000定金,但是这期间家里有事我不能开店了得回老家,8号和房东说不租了,房东不愿意退还。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10-13 11:16: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商家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 要求房东退还定金,可以先与房东协商,解释情况并提出合理退还定金的请求。如果房东仍不同意,可以考虑向相关法律机构寻求法律帮助。
  • 您好,民事纠纷法院诉讼处理
  • 可以退,但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跟房东协商解决,赔付一定的违约金,让房东退还房租。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可以。如需退租,应先与房东协商,说明退租情况。如果房东不同意退,双方协商无望,那么可以起诉。从法律角度看,你的行为是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有权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这个就要和房东去协商这个问题了,一般房东都是不同意退的。可以和房东协商,把房子转租出去,这样就没有多大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不退房租,只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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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