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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的部分我已经提取了,个人的部分不补缴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23-10-13 07:45:1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如果单位为你补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也需要相应补缴。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相关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 你好,你可以讲一下管辖地在哪,可以帮助你
  • 你好,正常的个人积金是需要补缴的
    追问:请问一下不补缴会有什么后果
    解答:个人不缴纳,单位也无法补交。
  • 你好!个人部分是不需要补缴的。
  • 你好 具体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追问:广东广州的,谢谢你了石老师
  • 要是补缴就都要补缴的
  • 一般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补缴。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补缴。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解决了吗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详情可以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你好,根据您描述不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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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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