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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房子因为暖气供水是一个进口阀门没拧紧,导致房租被淹,该谁负责赔偿

房产纠纷
2023-10-17 12:45:2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如阀门是因维修工人操作不当未拧紧,可以与维修方进行沟通;
    如因本人原因未拧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不是本人操作的,是热水供水的进口阀门,没供热之前没水,看不出来拧没拧紧
  • 看看这个没拧紧的阀是谁的原因造成的,然后在找承担责任的人
  • 房屋租赁过程中,因房屋本身问题,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水管漏水,应当由房屋出租人负责修理,相关费用由房屋出租人承担。
    因为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出租人应当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居住用途,水管漏水是不符合居住要相关费用求的情况,房屋出租人有义务负责修理。
    但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1.一般情况下,租房出现漏水问题不能居住,是要求由房东承担责任。
    2.但如果在租房合同当中明确规定自来水滴漏由乙方负责,如果在漏水以后对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就需要由承租人负责
    3.承租人如果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是租凭物等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租的房子漏水到楼下由过错方负责赔偿。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租房漏水的,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导致租房漏水的,租户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租房漏水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根据漏水原因,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 看租房合同中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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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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