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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补办发票

劳动纠纷
2023-10-12 09:23: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发票丢了该经下列程序补办:
    1、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客户回签。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会保存5年,向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要求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发票丢了一般不需要补办。即遗失人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根据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进行复印,并提交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 补开发票的方式:
    1、当事人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2、登报声明作废;
    3、税局处理后一般就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复印存根,并提交复印件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 你好,联系开具发票的单位沟通确认办理流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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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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