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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给我连续发了 6 个月的底薪

劳动纠纷
2023-10-11 09:54:55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好,我公司给我连续发了只发底薪地方搜房违法劳动法起诉起诉起诉
  • 你好 您完善下具体的情况和问题 根据目前描述无法判断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公司给我连续发了 6 个月的底薪。可以诉讼
  • 你好,你的劳动合同约定是什么呢。
  • 你好 可以被迫离职拿到赔偿
  • 你好 你这边有什么材料证明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你好那你现在的诉求是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的周期为一个月。
    对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可以以未及时发放为由提起仲裁并主张经济赔偿金。
    1、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
    由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该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
    2、劳动合同解除后,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与公司协商处理,工资发放流程和管理办法属公司内部事项。规范工资发放程序, 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1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双倍工资赔偿,标准为前12个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及各种补贴 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的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的应得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公司已经连续六个月给您发放了底薪。如果对这些薪资发放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上级进行沟通,或者查看公司内部的相关文档和政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薪资发放存在问题或者不公平,不公平不合理的话,找出原因,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把你详尽的情况说一下!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有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呢
  • 您好,只发底薪的原因是什么呢?公司是否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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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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