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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出来以后,当事人一直下落不明,可以电话联系,但当事人找理由拖时间不来接受,时间已经5个月了,请问该处罚决定书是否还有效?

行政纠纷
2023-10-13 23:15: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效性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拖延而受到影响。
  •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的,可以发出公告,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已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送达,对处罚决定效力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邮寄送达自挂号之日起15天和公告之日起15天即视为送达。
    邮寄送达的,必须附送达回证。
    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送达,对处罚决定效力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邮寄送达自挂号之日起15天和公告之日起15天即视为送达。
    邮寄送达的,必须附送达回证。
    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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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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