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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注册异议

知识产权
2023-10-09 09:33:2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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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您说明申请异议后商标是怎么处理的
  • 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如下:
    1、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3)利害关系证明: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2、商标异议材料应当提交一式两份,标明正、副本。
    3、缴纳商标异议规费;
    4、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通知被异议人答辩;
    5、案件审查后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 商标异议的申请流程是先由当事人提出异议的申请,然后由商标局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事实和理由,再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各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对商标申请异议的流程:先由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的申请,然后由商标局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事实和理由,再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各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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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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