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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三十岁的男人和十八岁的女生处对象发生了关系,女生怀孕了,这样算犯法吗?

婚姻家庭
2023-10-02 16:20: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自愿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 法律分析: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重点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龄。
    首先,如果未成年人大于十四周岁,只要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法律并没有规定什么惩罚措施。但是要因此而给女方带来什么身体上的伤害,属于侵权行为,男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男方违背女方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女方进行性行为,则构成强奸罪,并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对男方定罪处罚,除非男方的年龄也不满十四周岁。
    其次,如果未成年人小于十四周岁,属于刑法上的幼女,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男方以强奸罪定罪处罚,除非男方的年龄也不满十四周岁。
    无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孩子生下来,男方不抚养的话,男方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未婚怀孕不是犯罪,只有一种情况是男方违背意志强行跟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了,那么可以到公安机关,要求追究对方强奸罪,承担刑事上的问题。如果未婚同居期间,导致怀孕的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是民事上的责任,不是刑事上的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未成年人怀孕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且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怀孕的,男方不犯法;未成年人怀孕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下,不管是否经过同意,男方都属于犯法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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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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