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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交易,出问题了,担保人会有什么责任

债权债务
2023-10-06 19:23: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一般人一般人需要判断一般人需要判断为一般的一般而言需要判断一般的嘛一般而言,需要判断一般的嘛或者一般而言,需要判断一般的嘛或者连带一般而言,需要判断为一般担保或连带包生一般而言,需要判断为一般担保或连带包生责一般而言,需要判断为一般担保或者连带保证责任
  • 具体是什么情况,担保有多重类型,不同类型法律关系不一样
  • 您好 您这边描述一下担保的详情

  •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3、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4、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2、连带保证责任,债务到清偿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3、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如果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担保,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满后忽视行使担保物权,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全部担保。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规定为: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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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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