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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房东签了一年租房协议并支付2个月房租的押金,后房屋过户给新房东,原房东将押金私下转给新房东,但新房东未与我再签补充协议。租期满半年后欲退租,新房东以原租赁协议未满为由要扣一个月押金。请问我可以投诉要回全部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3-10-03 18:16: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原合同约定租期到期不续租就可以要求退还全部押金。
  • 你好 具体的按照合同可以协商


  • 法律分析:当事人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中途退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要求返还押金。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有关押金的条款确定是否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可以据此主张,予以主张退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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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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