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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问你关于领养的事

婚姻家庭
2023-10-02 13:46: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领养有一定的法律程序
  • 收养和寄养有以下不同:
    1、条件不同,收养必须严格按照收养法定条件办理,而寄养只需当事人协商一致;
    2、产生效力不同,收养生效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而寄养关系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3、其他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收养和寄养有以下不同:
    1、条件不同,收养必须严格按照收养法定条件办理,而寄养只需当事人协商一致;
    2、产生效力不同,收养生效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而寄养关系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3、其他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1、收养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人依照法定程序同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该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抚养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收养人对被收养人负有抚养义务,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也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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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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